2012年3月21日 星期三

教育部函釋有關國民小學教師超時授課鐘點費之支給方式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42007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
承辦人:陳怡如
電子信箱:ring921031@yahoo.com.tw

受文者: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1年3月5日
發文字號:中市教小字第1010012926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函轉教育部函釋有關國民小學教師超時授課鐘點費之支給,得否比照中等學校教師一案,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1年2月29日臺人(三)字第1010022996號函辦理。
二、查教育部94年6月24日召開之研商「中小學兼任及代課教師鐘點費支給基準恢復實施後衍生疑義」會議所獲致結論略以,現行國民中學及高級中等學校專任教師基本授課時數以外之超時授課,其鐘點費之支給,自94年8月1日起,應以學校行事曆排定之上課週數,按每週排定之超時授課節數計算發給;其節數包括適逢國定假日未實際超時授課之節數及學期始(末)未滿一週之超時授課節數
三、次查「教育部補助國民中小學調整教師授課節數及導師費實施要點」第4點規定,縣市政府應修正所設國民中小學教師每週授課節數相關規定,各領域採固定節數排課。
四、為期衡平,國民小學教師每週授課節數採固定節數排課後,其超時授課鐘點費之支給,請依上開會議結論辦理。

正本:臺中市各市立國民小學、臺中市立梨山國民中小學(國小部)、臺中市立光復國民中小學(國小部)
副本:臺中市政府教育局人事室、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督學室、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國小教育科

資料來源:http://www.tccta.org.tw/school/web/index.php?dt=pub&pubid=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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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教師超鐘點費 計算方式惹議 

人間福報 2012/3/21【本報台北訊】

教育部二月底發函各縣市教育局,明訂國小教師的超時課程,若遇上國定假日或颱風假,可不必上課,並可領每小時二百六十元的超鐘點費用。

加上原來的月薪,教師等於一堂課拿兩份薪水,引發外界質疑不符公平正義原則,校長協會呼籲教育部通盤檢討代課授課制度。

國中小教師今年開始課稅,因應課稅配套,每周可減二節、導師四節課,空出來的課程可由原校老師領鐘點費兼課,或請代課教師,發給鐘點費用。

此外,開學或結業式未滿一周節數仍以一周計,亦即星期三開學,教師兼課課程正好在星期一、二,超鐘點費可照算;若是教六年級班級,六月中畢業後,逾兩周的課程,不必上也可領超鐘點費。

國教司科長武曉霞表示,國小教師超鐘點計算,是根據民國九十四年中小學兼任及代課教師鐘點費支付相關辦法,考量教師兼課是整學期,而非短時間代課,教師也必須備課,因此才採取較寬鬆的計算方式。

新北市米倉國小代理教師表示,鐘點費有上課的人才能領,才符合公平原則。

台北市國小邱姓導師表示,無論有無碰到國定假日,教師都有準備課程與教材,就算沒有當天上,日後仍會按照教學計畫上完,並非白拿。

全國校長協會理事長,新北市坪頂國小校長張榮輝批評,正式教師領有正職薪資,遇到國定假日已有薪水,沒有理由再領超鐘點費用,張榮輝呼籲教育部清楚規範鐘點費發給標準。

全國教師會秘書長吳忠泰認為,最好是聘足正式老師,把課稅後零碎的課程集結,聘請正式教師,「把人聘進來,才能解決增聘鐘點教師的問題。」

資料來源:http://www.merit-times.com.tw/NewsPage.aspx?Unid=256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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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正式教師OK 代課教師沒門

聯合新聞網 2012/03/21 【聯合報╱記者鄭語謙/台北報導】

國小教師兼課領取超時授課鐘點費,就算臨時沒上課也可領,但代課老師卻是沒上就沒錢,引起代課教師不平。教育部2月底發函各縣市教育局,明訂國小教師的超時課程,若遇上國定假日或颱風假,不上課也可領每小時260元的超鐘點費用,加上原來的月薪,等於一堂課拿兩份薪水,引發外界質疑不符公平正義原則;校長協會呼籲教育部通盤檢討代課相關規定。

國中小教師今年開始課稅,配合課稅,每周可減2節、導師減4節課,空出來的課程可由各原校老師領鐘點費兼課,或請代課教師,發給鐘點費用。

桃園市陳姓國小代課老師指出,代課老師一定要上足時數才能領鐘點費,且常被要求做額外服務;但教育部2月29日發函縣市教育局,明訂兼任超鐘點課程的國小教師,授課課程若正好遇到國定假日、颱風天,不僅不用上班,還可照領超鐘點費用。

此外,國小教師開學或結業式當周授課若不足一周,節數仍以一周計,如星期三開學,教師兼課課程正好排在星期一、二,超鐘點費可照算;若是教六年級班級,六月中畢業後,逾兩周的課程時數,不必上也可領超鐘點費。

以這學期為例,許多學校選在2月15日星期三開學,若有導師兼課的4堂課程排在星期二,再遇到二二八(也是星期二),若又是帶六年級畢業班,至少有16節課不必上,以每小時260元計算,就能多領4160元。

陳姓代課老師批評,兼課教師不上課也能領超鐘點費,完全不符合鐘點費「有工作才有錢」的原則。她認為,教師課稅已有減課優惠,「明明是做一樣的事情,代課老師沒上課就沒錢,正式老師沒上課卻有錢,根本是一國兩制。」

全國校長協會理事長、新北市坪頂國小校長張榮輝批評,正式教師領有正職薪資,遇到國定假日已有薪水,沒有理由再領超鐘點費用,重複領薪,「教育部不要再當凱子!」張榮輝呼籲教育部,清楚規範鐘點費發給標準,不該給的就不要給。

資料來源:http://mag.udn.com/mag/campus/storypage.jsp?f_ART_ID=378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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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教司長黃子騰「有上課的才領,較公平」

聯合新聞網 2012/03/21 【聯合報╱記者鄭語謙/台北報導】

教育部國教司司長黃子騰表示,給予教師超鐘點費的認定在「身分別」,不同身分教師的權利義務都不同,正式教師領月薪,就和一般上班族一樣,遇國定假日本就有薪資;但代課老師比較像「打工」,以件計酬,有上課才有錢。

國教司科長武曉霞表示,國小教師超鐘點計算方式,是根據94年中小學兼任及代課教師鐘點費支付相關辦法,考量教師兼課是整學期,而非短時間代課,必須備課,因此採取較寬鬆的計算方式。

不過新北市米倉國小代理教師饒卿玄表示,自己雖然可以領超鐘點費,但校園內一視同仁比較好,有上課的人才領鐘點費,可能比較公平。

台北市國小導師邱瑞姯則表示,無論是否碰到國定假日停課,教師都得事前準備課程與教材,日後也會按照教學計畫上完,鐘點費並非白拿。

全國教師會秘書長吳忠泰則認為,最好的方式就是聘足正式老師,集結課稅後的零碎課程,聘請正式教師,「把年輕人聘進來,才能夠解決代課鐘點教師問題。」

資料來源:http://mag.udn.com/mag/campus/storypage.jsp?f_ART_ID=378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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